2008年6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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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基层综治干部必须增强五种意识
三门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 梅式苗

  6月10日,三门县举办了全县新任村两委干部培训班。我就农村稳定问题,在培训班上作了专题讲课,并对农村基层综治干部提出了五点要求。
 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。坚决贯彻执行党委、政府的各项决策措施,不能提出种种不合理、不现实的理由和借口,阻扰党委政府发展大计的施行,为自己、为“小集体”捞好处谋私利。工作上要排前、享受上要靠后,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,个人要让步于集体。
  二是增强稳定意识。在想问题、做事情时,头脑里时刻记着稳定,切实做到居安思危、防患于未然。对大工程、大项目,或者涉及到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,要在决策阶段就做好稳定风险评估,把稳定风险降到最低。
  三是增强法纪意识。要带头学法守法,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,不能讲“外行话、做外行事”,要给群众树立“法治”的榜样。要加强党的绝对领导,村委一定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这是最根本的纪律要求。
  四是增强责任意识。发展是第一要务,稳定是第一责任。村支书、村委会主任就要对全村的稳定工作负总责,其它村两委干部要对所分工范围内的稳定负责。强调责任意识但必须防止出现万事求稳、做事畏缩不前的倾向,作为村干部还要敢于负责、敢于挑起担子。
  五是增强自律意识。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利益观,正确对待和使用群众交给的权力。要正确认识开发带来的种种好处,不能故意设障碍、捞好处,利用权力想方设法强包工程、强揽业务。要自己监督自己,村两委干部之间要相互监督、相互提醒,把相互之间的监督当作是一种关心。